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。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(8%)的65%划入统筹基金,35%和职工个人缴纳的2%记入个人帐户。个人帐户划入公式为:在职职工月划入金额=年龄系数×(本人年龄-17)+缴费工资系数×本人月缴费基数+本人月缴费基数×2%;退休人员月划入金额=年龄系数×(本人年龄-17)+养老金系数×本人月养老金总额。这一公式体现了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的原则,缴费工资高、年龄大,个人帐户划入的就多,最大限度的照顾了年龄较大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。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间,个人帐户年龄系数为0.3300;缴费工资系数为0.0088;养老金系数为0.0234。
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实行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,不得挪作他用。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,只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。职工调离本市时,可以一次性领取或随同转移。目前,市直单位暂以存折形式管理,部分县市实行了IC卡管理。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记载和管理。个人帐户的本息归个人所有,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。
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卡的办理,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处领取《信息校对表》,对企业职工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进行校对,加盖公章后返回。一月后,领取人持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原件,到医疗保险处开据《领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卡证明》,统一到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南大街办事处领取。新参保职工需持身份证、缴费增加表到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登记,一个半月后,按上述领取程序领取个人帐户卡。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卡丢失的,由本人持身份证直接到中行南大街办事处办理挂丢手续即可。
个人帐户金的查询,可到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一楼设置的触摸屏进行查询,或者在家中拨打16860066信息电话,根据相关语言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参保人员个人编号即可查询。 |